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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C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C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由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地块概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C2地块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与沌阳大道交叉口以北,地块东至东风大道,南侧隔中国邮政(沌阳邮政支局)为沌阳大道,西至联城路,北侧隔圣龙国际广场为神龙大道,中部被规划道路分隔为南、北两个区域,地块总面积72837.48平方米,其中南区规划用地面积31455.51平方米,北区规划用地面积41381.97平方米。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C2地块原为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始建于2001年9月,本地块内主要从事电动汽车的研究和试验工作,原有构筑物包括试验车间、仓库、办公楼、停车场、宿舍楼等。2017年6月,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北招阳置业有限公司,并对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拆除,计划建设东风电动车厂地块商业体(购物中心+商业街+写字楼+公寓组合),于2018年初进行了初步方案设计及基坑开挖的施工,后因故于2019年停工,其后场地一直处于空置状态,开挖的基坑区域在雨水作用下形成了深约3米的积水区。2025年初,湖北招阳置业有限公司对地块内的积水进行了抽排,并对北区基坑进行了回填及场地平整工作,南区基坑内积水抽排完成后暂未开展回填,待后期开发使用。

为盘活存量用地,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武汉经开区A1903、A1906编制单元局部用地(东风大道与沌阳大道交叉口地块)控规导则修改方案及用地和空间规划论证》,规划主要内容为:将位于东风大道西侧、沌阳大道北侧原规划控制的部分商业设施用地调整为住商混合用地,其他保持不变。调整后,商业设施用地减少7.23公顷,住商混合用地增加7.23公顷。《控规导则修改方案》于2025年8月18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中进行了审议并通过。

2025年9月30日,武汉水云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委托,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与会专家对《调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场地污染识别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及现场踏勘等结果,初步分析本地块及周边历史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

①本地块内主要从事电动汽车的研究和试验工作,研究和试验主要为外观检查、仪器检测及计算机模拟测试,均无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

②场地内停放有大量不同型号的车辆,可能存在含油、含重金属等污染物经雨水淋洗进入土壤。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属、石油烃等。

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情况得知,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该地块周边无地表水,附近1k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及学校等。初步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共布设19个土壤监测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

三、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说明场地中土壤环境质量未受到生产活动影响,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

四、地块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益华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天龙钢构工业园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7-839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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